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湖湘文化传承发展专项’硏究(第一批)的通知》(湘社科办〔2023〕13号)文件精神,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湖湘文化传承发展专项”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专项研究拟立项 50个左右重大项目,包括综合性研究和专题性研究两类,分批组织实施。第一批组织20个左右重大项目。申报者要根据 《湖湘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选题(第一批)》(见附件)进行选题,每个选题拟立 1-2个项目。
二、资助金额
省社科基金对每项资助经费 10 万元,项目责任人所在单位须承诺每项给予经费配套 10 万元的支持。
三、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为2一3年。
四、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专著,由湖南人民出版社或岳麓书社出版。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为从事湖湘文化研究,在相关选题上研究基础扎实、已发表较高质量学术成果,在国内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在研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省级重大社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本专项研究。
六、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2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5份,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邮箱357652072@qq.com)。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4日。
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636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