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省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在研主持人:
根据《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达到《办法》规定结题标准的2021年度立项课题,以及2021年度之前立项并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
二、结题方式
结题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其中,重大、重点课题采取会议评议形式结题,一般资助课题采取通讯评议形式结题。评议专家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从湖南省语言文字专家库中遴选。结题工作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组织。
三、材料要求
课题结题需提交一式6份的课题成果鉴定结题材料,每份材料包括课题研究主件和附件,同时报送研究报告、成果公报、论文代表作的电子文档1份。
研究主件包括:《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成果公报、专著论文(复印件)、其他实践成果、获奖证书、变更申请等。
附件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四、受理时间
结题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须在资助期满1个月前填写《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延期结题。
五、材料提交地址
联系人:刘久红; 电话:6890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357652072@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图书馆636办公室。
资料下载:有关结题资料的电子稿模板可在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官网下载。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