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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指委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教育教指委2023年工作计划,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围绕职业院校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教育教指委2023年工作计划,研究课题指南如下:

1. 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探究

2. 数字经济场景下人才培养方案建构

3. 产教同频共振性数字化教材开发建设

4. 特色化专业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5.高质量发展下的课程思政改革建设

6. 职业素养教育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探索

7. 以产教融合为重点的职业教育模式探索

8. 职教新标准下公共基础课改革建设

9. 师范专业认证与专业教学标准融合

10. 中国特色学徒制的个性化研究实践

(二)2023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请者原则上可根据课题指南在职业院校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领域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每单位限报2

二、申报人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立项与结项

1.教育类教指委成立课题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统一发布立项通知。

2.申报的课题按何种级别立项由课题评审组决定。课题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

3.研究成果内容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契合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深刻把握相关领域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质量内涵,突出创新、彰显特色、强化应用。成果应体现“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实践性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价值。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过程中安排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材料,由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5.课题不办理延期手续,若因故无法继续研究工作的,课题负责人可提出撤项申请。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33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包括《教育类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word版)和《教育类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357652072@qq.com。文件名统一格式:课题类别(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公共基础课类四选一)+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交知达楼310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久红

电话:68905

 

附件1:教育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2:教育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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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0